厘清“可容”边界 划定“不容”底线-凯发k8国际
本期主持:刘硕
嘉宾:翟春阳(《杭州日报》评论员)
刘硕:近期,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适用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《法规工作提示》,指导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容错纠错工作。您认为此举有何深刻含义?
翟春阳: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,敢为人先、敢闯敢干是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。广州市纪委监委优化容错纠错工作,释放激励担当作为的信号,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开拓进取、干事创业的热情,以更加开放的姿态、更加务实的举措、更加创新的思维,把改革机遇转化为改革红利、发展红利,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、作表率。
“容错”的“容”,是“宽容”之“容”,不是“纵容”之“容”。容错不是一个筐,什么错都可以往里装。容错纠错工作必须坚决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即“把党员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,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,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,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”。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很清楚地界定了什么“错”可以“容”,什么“错”不能“容”。一旦该“容”的不“容”,不该“容”的“容”了,或者不加区分把所有性质的错误失误都笼统地纳入“容错”之中,那么我们的容错纠错工作必然走向初衷的反面。
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适用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《法规工作提示》,其意义就是厘清“可容”边界、划定“不容”底线,既为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提供指引,同时也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澄清认识误区。这是广州市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查办案例和基层实践,通过充分调研、征求意见、反复论证,对开展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要求进行进一步阐释,涵盖政商交往、土地开发、规划建设、医保资金等方面多个典型案例,为规范有效开展容错纠错制发的工作指引,让容错纠错工作在错误性质认定、问责减责免责上更加精准,更加有章可循。
刘硕: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您认为在具体落实环节,还要注意哪些问题?
翟春阳:现实与实践是复杂的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绝不会简单轻松。如何区分真担当与假担当、真作为与假作为、有意还是无意、为公还是为私,需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持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,炼就一双火眼金睛。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必须“严”字当头,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。要坚持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,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,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,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把牢不可逾越的党纪国法红线底线。要深化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、以案促治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。让“严”为“宽”兜底,“宽”“严”相济,我们的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、为干事者撑腰的作用,形成解放思想、迎难而上、务实进取、守正创新的政治环境,让干部敢为、地方敢闯、企业敢干、群众敢首创蔚然成风。
- 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