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好“关键小事” 规范市场竞争-凯发k8国际
餐饮、数字电视、民用天然气、蔬菜批发……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读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,一些民生领域的“关键小事”赫然在列,引发社会关注。
民生,离老百姓最近,感受最直接。比如,交通、水电、气暖等属于刚性需求,可替代选择有限,如不能及时遏制垄断行为,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可想而知。再如,公众关心的“大数据杀熟”,最近又因“同一酒店不同账号查询价格相差近一倍”“钻石会员打车的价格比新会员还高”等吐槽,再次引发一片指责声,足见在网购变得如此频繁的今天,它的危害之深,带来的困扰之大。
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,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。民生领域的反垄断,不仅关乎民生福祉,也涉及营商环境的优化、创新活力的激发、市场竞争生态的改善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“小事”之所以关键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,垄断行为无论情节轻重、影响大小,都会产生排除、限制竞争的效果,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。
从数据来看,办好“关键小事”也是现实关切。来自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数据显示,近年来垄断案件数量增长明显,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广泛,且行业覆盖面广,尤其深度涉及民生和新经济领域。在执法层面,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,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。
我们常说: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。”司法裁判不仅是定分止争,也通过以案释法、明晰规则,为社会提供价值引领,督促企业形成合规意识。比如,在“某天然气公司因捆绑交易被判赔偿损失”一案中,当村民向某天然气公司提出用气申请时,却被要求必须安装指定的壁挂锅炉,否则不予接入,最高法二审判定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
总体看来,其典型意义有二:一是对容易滋生垄断行为的公用企业进行规制,释放出对“自我循环”说“不”、保障基层民生的鲜明态度;二是充分尊重反垄断执法机关专业认定,在其基本事实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,依法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,这种适当的平衡,有效回应了反垄断民事诉讼的“举证难、证明难”等突出问题,有利于更好地惩治垄断行为、发挥震慑作用。
再如,在“米线生产商”横向垄断协议案中,最高法二审明确了联合抵制交易的认定:8家公司及相关方约定进货厂家和价格,重点排挤另一家公司,构成横向垄断协议。一般认为,横向垄断协议是危害最严重的垄断行为,且花样百出、隐秘性强,可能导致价格无序抬升、消费者利益受损。而在本案中的“米线”,正是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日常食品。通过细致分析被诉垄断行为,将繁复交错的合同关系梳理清楚,用专业判断彰显法治精神,对司法实践颇具示范意义。
每一件典型的“关键小事”,都蕴含着公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。民生领域反垄断点多面广,技术的复杂、业态的多元更意味着新的挑战,护航吃穿用度,守好万家灯火,需要在个案探索中日拱一卒,在守正创新中与时俱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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